2021年,政策法规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案件应对,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为商务中心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简政放权,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一是审慎评估前期放权成效。我厅针对15项委托下放事项,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情况、推动委托协议、“二号章”等7个方面到位情况逐项进行评估。二是推动放权问题整改落实。对省政府办公厅基层调研反馈的涉及我厅放权落地的5个问题,明确解决时限,逐项制定解决措施并跟进推动解决。
(二)加强行业监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编制监管事项清单,实现监管同源管理。以权责清单为依据,以“互联网 监管”系统为依托,结合商务部已梳理的“互联网 监管”事项,通过认领及新增的方式,编制了统一规范的监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共46项,实现与权责清单100%关联映射,解决监管事项多源管理的困扰和难题。二是双随机监管持续走深走实。抽查事项范围由往年部分抽查变为权责清单事项全覆盖抽查;抽查事项数量由去年的7项增为今年的10项;抽查事项领域涵盖了有商务监管职责的全领域;协调参与部门由去年的2个部门增为5个部门;参与执法人员、被抽查企业数量均远超往年。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山东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山东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进行修订,为全省商务行政执法提供实施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将17项轻微违法行为纳入我厅“不罚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对清单落实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三)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牵头制定优化外商投资服务配套措施,被纳入《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按月调度,全部按时完成任务。二是推动实现“跨域通办”。我厅拍卖业务许可等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通办”。会同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牵头推动“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事项在全国推行跨省通办。三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牵头推动有关处室出台关于拍卖业务许可事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文件,并进行把关,细化告知承诺制办理工作规程,分别在全省和自贸试验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减少提交证明材料10项。
二、做好国际、国内法律案件的应对工作
一是配合商务部做好涉及我省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应对。多次协调相关部门,收集整理各类证据材料,向省政府和商务部报送有关案件情况,推动形成省市应对工作机制,做好舆情应对等工作。
二是有效应对涉及我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相关处室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协调厅法律顾问做好开庭应诉、案件执行等工作。全年共办理我厅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办理我厅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件,目前均已审结,其中2件驳回起诉、1件原告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扎实开展我厅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我厅行政审批事项运行。协助相关处室全面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并参与审批流程,把控业务风险。对我厅先后出台的《关于做好全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关于有序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增设的通知》进行审查,提供修改意见,确保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贯彻执行,有效规范了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
(二)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核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三统一”规定制发《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近年制定的21件规范性文件逐个清理,理清规范性文件失效、延期、有效情况,在厅网站标注有效性,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为厅机关25个处室发放合规性审查工作手册。二是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的通知》(鲁市监反垄断字〔2021〕233号)。同时,制定我厅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对《关于推进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山东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各类招商引资政策等12份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三是做好合同协议、文件审核把关工作。对《山东省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的办法》、第二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部省合作、重大外资项目奖励等有关合同协议、重大财政支出事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厅机关行政决策机制。全年共完成对各类合同、协议及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0余份。
(三)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在厅机关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制定、重大战略合作协议审核、信访事项及案件处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制定公职律师工作方案、管理办法,确定公职律师人选,向省司法厅申请在我厅设立公职律师。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厅机关符合条件的执法岗位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目前,我厅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已有46人,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省双随机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办理执法证换新。按照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对厅机关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发,提升执法形象。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厅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培训。一是联合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对《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行集中普及宣传,发放普法读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二是举办2021年全省商务系统普法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内容深入学习研讨。三是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并进行法治能力测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法规处将继续以厅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为中心,为全厅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更强有力的合规保障。一是继续牵头做好放管服工作;二是妥善应对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案件;三是做好我厅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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