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形势分析会暨明年工作讨论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5 阅读次数: 来源: 山东省商务厅
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滨州市商务局,济南综合保税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出口加工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东营综合保税区、烟台保税港区、潍坊综合保税区、威海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青岛、淄博、诸城、日照、邹平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定于11月3日(星期五)在青岛召开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形势分析会暨明年工作讨论会,全省9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5家保税物流中心,有关市商务局负责人参会,邀请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检验检疫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1月3日09:00-11:35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服务外包实训基地(富润阁大酒店,青岛市黄岛开发区保税港区上海路25号)
三、参会人员:
济南综合保税区、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出口加工区、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东营综合保税区、烟台保税港区、潍坊综合保税区、威海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青岛保税物流中心、淄博保税物流中心、诸城保税物流中心、日照保税物流中心、邹平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主要负责人,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滨州市商务局分管负责人。每单位1人;
四、会议内容
1.今年以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分析,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情况、主要工作和措施,存在问题和建议,新业务(进出口)增长点等;
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虑及建议;
3.有关市落实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举措和建议;
4.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准备发言材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言时间为7分钟,保税物流中心发言时间为4分钟,商务局发言时间为3分钟。请各单位在会上严格按照时间发言,不要超时;
2.进出口数据以海关一线进出口数据(海关统计月报)为准,单位是人民币;
3.各单位携带10份发言材料至会场;
4.会议食宿交通自理;
5.请各市商务局负责统计辖区内的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手机、是否统一住宿),并于10月30日16:00前将本市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商务厅(自贸区处)。
联系人:唐 辰
电 话:0531-89013620、18678398568
邮 箱:zmqc@sdcom.gov.cn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抄送: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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